吉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9月11日,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领导体制。为正厅级单位,下设11个内设机构、12个直属单位,下辖10个市(州、管委会)气象局、50个县(市、区)气象局;国家编制1409人,地方事业编制78人,公益性岗位104人。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吉林省气象局承担六大主要职能职责:一是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服务工作;二是承担全省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吉林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气象局,承担除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以外的气象防灾减灾管理职能,承担全省人工增雨(雪)和人工防雹管理和实施工作。各市、县也设立相应机构;三是承担两项区域气象工作协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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