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划,起草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