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文化馆成立于1951年3月,其前身是栖霞县人民文化馆,1953年9月与栖东县人民文化馆合并成立栖霞县文化馆,1995年撤县设市,更名为栖霞市文化馆。是集公益性、服务性、普及性和综合性于一体的事业单位。原设文物组、音乐舞蹈组、美术摄影组、文学创作组、图书组。1982年6月文物组析出,与栖霞县阶级教育纪念馆合并成立栖霞县文物管理所。1985年2月图书组析出,成立栖霞县图书馆。1992年,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0人。2009年4月,经市编办批准,增挂栖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2019年搬迁到霞光路5号,馆舍面积2150多平方米,在职职工15人,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6人,下设办公室(非遗办公室)、创作辅导科、展览活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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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栖霞市霞光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