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中共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鲁编办[2021]49号)批复,承担研究省级医疗技术规范标准,提供医疗机构评价咨询服务;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教育培训、交流合作、援外医疗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人才招聘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服务工作。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承担全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现场评价、省级质控中心管理、人才评价服务与人才教育培训、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基层卫生服务指导、全国医护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务管理、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全省医疗卫生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援外医疗队服务、委综合保障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属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