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教育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与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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